锚杆工程承发包合同 发(总)包单位:(甲方) 承(分)包单位:(乙方) 根据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以及有关规定, 结合本工程的具体 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锚杆工程 建设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建设规模、面积(工程量)和承发包工程的范围及内容: 本工程包括: 1.基坑锚杆 253条,包括现场已浇注 4条锚杆的张拉及锁定,总工程量为 8602 延米。 2.锚杆施工依据设计方案和相应施工规范,工作内容包括:①锚杆钻孔;② 锚杆设置及灌浆;③锚杆张拉与锁定。 第三条 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定为 30 个日历天,工期计算的起止时间 是:1997年 11 月 18 日开工, 1997年 12 月 18 日竣工。上述工期以施工方 案工期为准。 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