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building foundation GB 50007---2002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2002年4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 [2002]46 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 <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 (建标 [1997]108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 审,批准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 GB50007—2002,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其中,3.0.2 、3.0.4 、 5.1.3 、5.3.1 、5.3.4 、5.3.10 、 6.1.1 、6.3.1 、6.4.1 、7.2.7 、 7.2.8 、8.2.7 、8.4.5
. ;. 建筑地基基础计算 地基基础计算用表 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表 2-27)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表 2-27 设计等级 建筑和地基类型 甲级 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30 层以上的高层建筑 体型复杂,层数相差超过 10 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建筑物 大面积的多层地下建筑物(如地下车库、商场、运动场等) 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坡上建筑物(包括高边坡) 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建筑物 场地和地基条件复杂的一般建筑物 位于复杂地质条件及软土地区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 乙级 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丙级 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 荷载分布均匀的七层及七层以下民用建筑及一般工业建 筑物;次要的轻型建筑物 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 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