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7---2002 第 3.0.2条 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 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 2 .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规定; 3.表 3.0.2所列范围内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可不作变形验算, 如有下列情况 之一时,仍应作变形验算: 1)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 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 筑; 2)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 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 3)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 4)相邻建筑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时; 5)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4.对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 高耸结构和挡土墙等, 以及建造在斜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