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施工图出图统一规定 1 前言 1.1 为克服汽水管道施工图设计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 ,使出图风格统 一,简洁明确,通用性强,以利提高设计质量及设计效率。根据热机部分施工图 设计深度要求及制图统一规定, 特编制本规定, 作为火力发电厂新建、 扩建或改 建工程以及标准设计施工图阶段汽水管道出图统一规定。 1.2 本规定作为各工程《施工设计技术组织措施》的通用部分独立成册,其内 容在《措施》不再叙述。 2 一般规定 2.1 制图应严格按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电力工程制图标准》 DL5208-93执行, 该标准未涉及到的部分按原电力规划设计总院颁发的 《电力勘测设计制图统一规 定(热机部分)与(综合部分) 》和有关国家标准进行。 2.2 图纸上不宜以文字代图,在工程图纸上必要的文字说明以“说明”两字引 头。 2.3 说明文字应简洁明了,汉字采用宋体。专业名词按《电力勘测设计统一名 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