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的管理, 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保 护集团公司利益,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维护招投标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河北省实 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冀 中能源集团招标投标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加强对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领导、 监督与协调, 确 保招投标工作规范运作,集团公司成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集团公司总经理; 副主任委员:集团公司其他班子成员;主管基建领导为常务 副主任委员; 成员:由主管副总师、生产运行部、科技部、通防部、非煤 产业部、基建部、发展规划部、财务部、审计部、纪委监察部、 工会、质量监督站、法律事务中心、项目单位等部门有关负责人 组成。 机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专项招投标工作由集团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