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计委《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项目与标准的函》 赣计收费字 [2003]1177 号 省建设厅 : 你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项目与标准的函》(赣 建办函 [2003]33 号)收悉。 为了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建设工 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根据国家计委等六部委 《关于印发<中介服 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 1999]2255号)精神,现就规范 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规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适用于我省各地依 法取得省及省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造价咨询资 质证书》,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从事各类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业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是指编制、审核和验证,工程招标标底、工 程量清算、投标报价,工程预决算以及其它与
1 附件: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计价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单位 : 万元、 ‰ 序 号 咨询项目 收费基数 工程类型 ≤100 部 分 ≤1000 部 分 ≤ 2000 部 分 ≤5000 部 分 >5000 部 分 一 工程预算、结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建安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 5.4 5.0 4.7 4.3 3.6 安装工程 6.4 6.0 5.7 5.3 4.6 二 工程预算、结算、 招标标底、投标 报价的审核 (工程量清单计价 方式) (一) +(二) (一) 核增、减额 5% 以下(含) 送审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 5.4 5.0 4.7 4.3 3.6 安装工程 6.4 6.0 5.7 5.3 4.6 (二) 核增、减额 5% 以上 按核增、减额 5% 以上的额度收取 (%) 5 三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 建安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