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案 文案大全 江西省建筑业营改增后现行建设工程计价 规则和依据调整办法(试行) 为满足我省建筑业营改增后建筑工程计价工作的需要, 保障建筑业 “营改增”后工程造价计价工作顺利、平稳实施,根据国家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 36号 )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 依据的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 [2016]4 号)的规定,结合我省 具体情况,本着遵守规定、简明适用的原则,制订本办法。具体如下 : 一、调整原则 遵循增值税“价税分离” 的税制要求和维持营改增前后建设工程项 目费用水平基本不变的思路, 对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基价、 取费 标准、计费程序基本不作调整,对包含在材料费、机械费、总价措施费 和企业管理费中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含税造价中扣除, 在除税价的基础 上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进而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