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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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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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 66 号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已于 2010 年 8 月 16 日经省人 民政府第 51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予发布,自 2010 年 11 月 1 日 起施行。 省长 罗志军 二 O一 O 年八月二十六日 2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规范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行 为,维护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以及相关的 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以及 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交通、水利、电力等工程的 造价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 是指建设项目从筹建到交付使用期间, 因工程建

解读省建设厅苏建价[2008]66号、67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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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省建设厅苏建价 [2008]66 号、67号文件 (发稿时间: 2008 年 5月 6日 12:29 阅读次数: 11364) 【关闭窗口 】 就《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 价的通知》、《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问题解答 1、问:省 [2008]66 号文件执行时间有何规定? 答:省 [2008]66 号文规定预算工资单价调整自 2008年 4月 1日起执行。 2、问:省 [2008]66 号文是何种性质的文件?是否可以作为取费基础? 答:这次省厅颁发的 66号文属指导性的文件,是解决我省定额工资标准偏 低,逐步缩小定额工资标准与市场人工工资价位的距离,是稳定建筑市场秩序, 促进工程质量提高,加强安全防范的基本做法。它与现行的江苏省建筑、装饰、 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定额适用范围有着同样属性, 是省各专 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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