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广州市增城区征收集体土地 补偿管理办法 (代拟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 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管理 ,维护被 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 等相关权利人(以下简称“被征地单位” )的合法权益,保障 我区征地补偿安置 工作有序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广 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办法》、《广东省征 地补偿保护标准( 2016 年修订调整) 》、《广州市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 法的通知》 (穗府办规 [2017]10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除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外,增城区辖区内 依法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广州市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 “区国土规划局”)代表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