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萃 国家重点帮扶 三类妇女就业 为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工作,全国妇联日 前会同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 和工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对年龄偏大(#$ 周岁以上)、 职业技能偏低、家庭生活困难(低保对象)的三类特困妇 女群体开展专项就业服务。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和社区劳动 保障专门人员要定期走访这些家庭,为他们提供更为便捷 的就业信息、职业介绍服务,优先向他们提供社区服务就 业岗位。对其中缺乏市场竞争能力的妇女,要通过开发公 益性岗位等办法,创造就业机会,提供托底安置,并进行 跟踪服务。今后,妇联将通过加强政策研究,强化教育培 训, 完善 就业 服务 和打 造家 政服 务品 牌等 方式 ,力 争在 “十五”期间实现三个 %$$ 万的目标。即:培训 %$$ 万下 岗失业妇女;为 %$$ 万下岗失业妇女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多渠道帮助 %$$ 万下岗妇女实现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