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2006]57号)——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交公路发[2006]57号),WORD格式,共14页,可供参考。 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 2006年) (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交公路发 [2006]57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和《公 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预审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发出投标邀请前,对潜在投标人的投标资 格进行的审查。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取得投标资格。 第四条 潜在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资质 和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第五条 资格预审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六条 资格预审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不得实行地方保护和 行业保护,不得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潜在投标人设定不同的资格标准。 第二章 资格预审程序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