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质监局工作分类总流程图 交通工程质量检查 质量监督、安全监 督手续办理 行 政 管 理 “三重一大”决策 岗位责任 事务管理 重大事项决策 重要干部任免 重大项目安排 大额资金使用 党支部书记、局长 副局长 副局长 工会主席 综合办公室 质量监督科 试验检测管理科 安全管理科 人事管理 财务管理 物资管理 交 通 基 础 施 建 设 交通工程安全检查 交工验收工作 竣工验收工作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质 量 监 督
交通部关于印发 《公路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工作规定》 (试行) 和《交通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试行)的通知 交公路发〔 2006〕4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上海市 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进一步提高公路交通应急保障和公共服 务能力,部制定了《公路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工作规定》 (暂行)和《交通部公路 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于 9 月 20 日前将填写后的《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任务分配表》(见《交通部公路交 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报部备案。 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函告部公路司。 联系电话:( 010)65292772,传真:( 010)6529222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交通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试行) 一、总 则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