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节能节水型企业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节能节水型企业的创建工作, 推动 节能降耗、挖潜增效的深入开展,促进成本降低,实现可持续 发展,依据《节能节水管理办法》、《创建节能节水型企业活 动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节能节水单位的评 价考核工作。 第二条 节能节水单位是指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高、环境污染 少、用能用水结构优化、节能节水基础扎实、节能节水效益显著 的单位。有严重浪费能源、水资源现象的,不能评为节能节水单 位。 第三条 本细则规定了节能节水单位的评价考核内容及要 求、能耗用水指标体系、评价考核程序和评定方法。 第二章 评价考核内容及要求 第四条 评价考核内容包括制度体系、规划计划、统计管理、监 测管理、定额管理、节能节水技术措施、合理用能用水、能耗 用水单耗指标、月份考核等项目内容。 第五条 制度体系。各单位要依据国家、公司法律法规、规 章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