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招标投标备案 勘察 设计 监理 施工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国务院 293号令) 4、《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上海市人大第 73号公告) 5、《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8部委 2号令) 6、《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7部委 12号令) 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计委 3号令) 二、办理流程: (一)招标登记 1、受理范围: (1)市受理范围:报建告知单中发包方式为勘察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项目(含保密项目) ,浦东新 区、市政府或市建交委派出机构处报建的项目除外。 (2)浦东新区受理范围:浦东新区报建的项目,且报建告知单中发包方式为勘察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的项目。 (3)市政府或市建交委派出机构受理范围:在市政府或市建交委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