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要求的施工铭牌和五牌一图的 内容: 施工铭牌: 1、施工铭牌的内容应注明:工程名称、工程类别、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 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施工总承包单位名称、 项目经理及联系电话、 文明施工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工程监督单位名称、监督单位投诉电话。 2、应设置围挡的工地,在其出入门一侧的围挡外,横向距离门墩 1米、离地 0.5米应设置外径高 1.2米×宽 1.8米的施工铭牌,其边宽均为 0.03米。施工铭牌底色应为白色,边框颜色和字体应使 用深红色,字体横向书写。 3、 施工名牌外框线宽均 30,内容框线与外框边线内侧离距均 15,内容框各分格高度为 68;“施 工铭牌”标题字高 100ⅹ宽 80,各字间距为 100,在该栏内排列居中;内容框内固定文字高≥ 35× 宽≥35(可按排版情况定);告示栏高 650×宽 450。固定文字书写均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