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室灯具选型要求 一.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对教室照明作出 了以下规定: 1. 教室(课桌)及黑板的照度标准值分别为 300 和 500 勒克司(如果计入维护系数 0.8,则初始照度值应分别 达到 375和 625勒克司); 2. 照度均匀度(最小照度 /平均照度)不应小于 0.7; 3. 在教室内宜采用细管径直管形荧光灯(根据目前的技 术水平、光源技术比较和节能效果来看, 采用 T5 光源 最为合理); 4. 教室宜采用相关色温为 3300~5300K 的光源(中间色), (根据市场情况及使用效果,推荐采用色温为 4000K 的 T5 光源); 5. 功率密度值的现行值为 11 W/m2,目标值为 9W/m2(如 采用 T5 光源,功率密度值可下降至 9W/m2以下); 6. 在气体放电灯的频闪效应对视觉作业有影响的场所, 应采用下列措施之一: 1)采用高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