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胶南市城乡建设局文件 南建字[ 2006]24号 签发人:毕维准 胶南市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 施工措施费监督管理及审核工作的意见 各建设、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及造价咨询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 <建筑工 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实施细则的通知的 通知》(青建管字 [2006]2 号)、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做好我 市建筑安装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审核工作的通知》 (青建 管标定字 [2006]1 号)及《胶南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胶南市建筑工 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及施工合同履约管理规定 >的 通知》(南建字 [2005]133 号)要求,现就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 工措施费监督管理及审核工作意见规定如下: 一、招投标管理 建设单位确定拟招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后
第 1 页 共 11 页 厂房过户授权委托书 厂房过户授权委托书 厂房过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身份证 号: 住址:受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身份证号: 住址:本 人为 的业主产权人。现委托 作为我在中国北京市的合法代理人,全 权代表我执行和处理如下事项: 一、 在符合依法出售的前提下,代为办理此房的买卖交易手续, 代为签署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 二、 代为向房管部门办理出售上述房屋的交易过户转名手续。 三、 代为向房管局档案馆调档、查阅、复印等手续。 四、 代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交纳相关税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 必要的费用。 五、 代为办理与出售此房相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暖 气、公共维修基金等交割手续。 六、 代为向房管部门办理上述房屋的涂销抵押登记或抵押登记等 有关手续。 七、 代为向银行办理上述房屋抵押贷款、还贷赎契事宜及领取有 关文件(房地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