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钢集团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案件管理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案件管理是纪律审查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是反腐 败工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各级领导对纪律审查工作实施指导 的具体形式和重要途径。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集团公司纪 委案件管理工作,推进案件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央 纪委、省纪委案件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安钢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案件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 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纪 律审查工作服务,为提高纪律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服务。 第三条 案件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 1、紧紧围绕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部署,以案件统 计为基础,以案件分析为重点,实行案件跟踪、案件督办、案件协 调高效运行的办案工作机制, 及时全面地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