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吉 林省人民政府令第 254 号 )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 第 254号 《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 12月10日省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6年2月1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保护国家利益、 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工程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以下简称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 称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是指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房屋建筑 及其附属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