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领导监理机构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 中北监理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对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 并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 (2)保持与业主的密切联系,充分了解建设意图和监理要求; (3)组建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并明确机构职能分工和监理人员 的岗位职责,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工作调配; (4)督促监理人员履行职责,检查其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对 违反职业道德、 工作纪律的监理人员及时批评教育和处理, 对不称职 的监理人员及时调换其工作; (5)主持编写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 ,根据该规划组织、指导 和检查项目监理工作, 审批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 《监理实施细则》 , 规范监理工作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6)主持工地监理工作会议,签发监理机构有关文件,下达有 关指令; (7)负责建立项目的合同管理体系,严格履行合同管理任务; (
长江三峡工程双线五级船闸建设监理实施细则汇编 ·7· 编号: XZ-01-02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 总监理工程师 1.1 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是院长提名经项目法人(业主)同意后,由院长委派的,代表监 理单位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负责人。主持监理中心全面工作,组织和领导现场全体监 理人员按《建设监理合同书》规定的监理单位的义务、权利、责任,完成监理合同文件 中约定的监理任务。 副总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按照《建设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单位的 责任、权利、义务,分管总监理工程师安排的监理任务。 (2)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社会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 位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副总监理工程师是分管标段的安全生产监督的责任人,对本标段的安全生产监督负 有领导责任。 (3)总监理工程师领导和协调副总监理工程师、总工程师的工作。主持各施工标段 之间的协调工作;并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