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 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 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 效益, 工程 的监理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与施工 单位 (以 下简称“乙方” ),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二) 严格执行 工程的监理合同文件, 自觉按合 同办事。 (三)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 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 ,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 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