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解析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规 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 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 内容、服务期限 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1.0.4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 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 1.0.5 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 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1.0.6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以下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1.0.7 建
内容解析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规 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 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 内容、服务期限 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1.0.4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 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 1.0.5 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 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1.0.6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以下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1.0.7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