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秀家园住宅小区 前期物业 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余姚市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 本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 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类 型:普通住宅 [ ] 商业 [ ] 座落位置: 幢 室 建筑面积: 平方米 附属用房:车库 [ ] 架空层 [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物业(前期)管理服 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 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