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卫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警卫人员执行任务有所依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警卫服勤应每日 24小时执行不辍, 其各班值勤时间由警卫室制定呈行 政部审批后公布实施。 第三条:警卫人员的职责规定如下: 1、负责工厂及办公处所各种事件的预防、警戒及厂区(房)巡逻事项。 2、负责工厂及办公处所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3、负责进出工厂及外来办事人员的管制,联络登记事项。 4、负责进出工厂车辆的管制事项。 5、负责进出工厂物品的检查及放行。 6、负责收发邮件、报刊及时送交办公室,并做好登记备查。 7、负责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 第四条:警卫人员除了遵守自己的职责规范以外还要严格遵守下列守则: 1、绝对服从上级的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2、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不卑不亢。 3、值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随身佩带,或储备齐全 以备不时之需。
制度重大活动警卫工作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公司的治安防范管 理工作,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治安秩序, 杜绝公司资产流失,预防各类刑事犯罪和治安灾 害事故的发生 ,为公司安全文明的生产提供良好 的治安环境。 本标准规定了门卫管理、保安人员管理、外来 人员及车辆管理、厂区安全防范等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及 来公司从事各项活动的单位及个人。 3 具体管理制度 (一).厂区门卫管理制度 1. 门卫人员上岗时着统一的工作制服。由公司 对保安人员个人资料进行备案 (包括当地村委 会出具的无犯罪记录),新入职人员必须经本 公司同意之后方可进入厂区入职,调动人员必 须经本公司同意之后方可调动。对于不能担当 此项工作的人员,我公司将于开除,对于给我 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将追究个人的安保 责任。 2. 上班时间:夏季 6:30—12:30;12:3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