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07年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京人发〔 2007〕18号 各区、县人事局,市政府各委、办、局 (总公司 )人事 (干部 )处,各人民团体 人事处,在京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对于落 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首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促进首都经 济社会发展、建设创新型城市,对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证首都社会 稳定,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 的意义。为做好 200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 观为统领,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 坚持政府调控、 市场导向、 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坚持把毕业生就业与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 方式转变相结合,与首都新的城市规划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