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民政局 2008 年精神文明建设 工 作 计 划 今年,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继续以邓小平理论、 “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紧紧 围绕县委、 政府的中心工作,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开展扎实、 有效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 施纲要》,努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使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上 新的台阶,为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优良的法律服务: 1 、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充 实人员。确立一把手负总责,各成员分工负责制。党支部把 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将其纳入重要 议事日程,签订责任书。同时,领导带头学习,坚持学习制 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明确分工,协调一致,互 相支持,互相帮助。 2 、进一步加强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政治学习制 度,深入开展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自治州第 七个“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