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进度款结算管理办法 1.总则 为加强工程结算管理,规范工程结算程序,明确各部门工程结算职责, 体现付款的严肃性,切实履行合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单位的 经济利益,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规定了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变更 费用、工程结算及质保金支付的方法、程序和规则。 2.术语定义: 2.1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是指为实现投资预期目的而建造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办 法所述建设工程是指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 2×300MW级供热机 组扩建工程项目的全部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勘 察、设计、监理、监督、监造、调试及试运行等工程性服务。 2.2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是指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 和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或委托服务的执行情况,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承 包商向建设单位提出收取工程款或委托服务款项的申请,建设单位支 付工程或委托服务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 2.3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