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长沙再制造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方案 根据《公司法》、《再制造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 再制造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沙 XX”)于 2011年 8月 19 日股东会通过的《长沙 XX 再制造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 解散清算的决议》,制定如下清算方案。 一、 清算组组成 1、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清算组成员由全体股东担任,各股东可 授权委派代表担任,受委派的代表须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 2、清算组设组长一人,由大股东深圳市 XXXX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 派代表唐维剑先生担任;清算组设秘书一人,由长沙大族公司生产负 责人刘伟先生担任; 3、清算组成员均为无薪人员(除经清算组聘任的人员除外) ,长沙大 族公司不承担薪酬费用;清算组各成员开会的车费、单独聘请的各类 中介所产生的各项审计费或代理费等各项费用均由各成员独自承担, 长沙大族公司一律不予承担。 二、 清算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