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节能节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集团公 司)节能节水工作,提高能源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加快资源节 约型企业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国务院 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直属企事 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节能节水工作。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控(参)股公司的节能节水工作,参照 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节能节水, 是指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通 过加强用能用水管理,采取各种措施, 有效、合理利用能源和水 资源,从而提高能源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的全部活动。 第四条 集团公司节能节水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分工负责体制。 第五条 集团公司节能节水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贯彻执行国 家有关节能节水的法
关于印发《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 和《节水型 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 建城 [2006]14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建委)、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重庆市市政管 理委员会,海南省、北京市、上海市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国发 [2000]36)以及《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 [2005]21 号) 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的指导, 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和改善水环境, 建设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修订了《创建节水型城市考核工作程序和要求》以及《节水型城市考核标 准》。现将修订后的《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就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对照新的《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