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 承建加油加气站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应的资质。 12.1.2 承建加油加气站安装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有设备、管道安装工程相应的 资质。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应取得特种设备许可证。承建天然 气加气站高压气地下储气井的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 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A1 级( 高压储气井)。 12.1.3 焊接压力管道的焊工,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 则》进行考试,取得焊工合格证。 12.1.4 无损检测人员应按《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进行考 核,取得相应的资格。 12.1.5 加油加气站工程施工应按工程设计文件及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的产品使 用说明书进行,如需修改设计或材料代用,应有原设计单位变更设计的书面文 件或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书面文件。 12.1.6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并在施工前进行设计交
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1(0(1 为了在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中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统一技术 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 缩天然气加气站和汽车加油加气合建站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1(0(3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3 一般规定 3(0(1 向加油加气站供油供气,可采取罐车运输或管道输送的方式。当压缩天 然气加气站采用管道供气方式时,不应影响管网其它用户正常使用。 3(0(2 加油站与液化石油气加气站或加油站与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可联合站。 3(0(3 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 3(0(3 的规定 4 站址选择 4(0(l 加油加气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镇规划、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