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脚手架 说 明 一、脚手架工程 1、凡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所需搭设的脚手架,均按本定额执行。 2、本定额适用于檐高在 20m以内的建筑物,不包括女儿墙、屋顶水箱、突出主体建筑 的楼梯间等高度,前后檐高不同,按平均高度计算。檐高在 20m 以上的建筑物脚手架除按 本定额计算外, 其超过部分所需增加的脚手架加固措施等费用, 均按超高脚手架材料增加费 子目执行。构筑物、烟囱、水塔、电梯井按其相应子目执行。 3、本定额已按扣件钢管脚手架与竹脚手架综合编制,实际施工中不论使用何种脚手架 材料,均按本定额执行。 4、高度在 3.60m以内的墙面、天棚、柱、梁抹灰 (包括钉间壁、钉天棚 )用的脚手架费 用套用 3.60m 以内的抹灰脚手架。 如室内 (包括地下室 )净高超过 3.60m时,天棚需抹灰 (包 括钉天棚 )应按满堂脚手架计算,但其内墙抹灰不再计算脚手架。高度在 3.60m 以上的
脚手架定额 说 明 一、本章包括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满堂脚手架、电动吊篮式脚手架、活动脚手架、电梯井架、烟囱、水塔 脚手架及安全防护设施等措施项目;适用于建筑、装饰工程中的脚手架工程。 二、本章各类脚手架子目均按钢管脚手架编制。 三、建筑用外脚手架是指单独为建筑物外墙外边线上所有构件及部位的整体结构、 装饰工程施工所需搭设的 外脚手架。装饰用外脚手架是指单独为建筑物外墙外边线上所有构件的装饰工程施工所搭设的外脚手架。 四、同一栋建筑物不同高度部位的脚手架周转用材的使用时间不同, 因此外脚手架按搭拆、 使用分别编制子 目,脚手架搭拆及使用的时间规律如图 13-1所示: 外脚手架全部周转材料在施工现场的加权平均使用天数为外脚手架的 “有效使用天数 ”。 五、外脚手架分为综合脚手架、单排脚手架,外脚手架包括脚手架、平桥、斜桥、平台、护栏、挡脚板等。 建筑物的外脚手架区分不同的高度、用途 (建筑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