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节能做法信息公示表 拜城县顺康利达新家园 5 号、 6 号、 7号、住 宅楼 已施工完成,现根据《民用建筑节能 条例》规定,对该项目节能措施等相关信 息进行公示,请各使用单位、社会各界人 士进行监督,对未达到节能要求的项目, 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请与拜城县 建设局进行联系举报。 拜城县建设局监督电话: 0997-8621370 新疆瑞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拜城分公司 2012年 6 月 7 日 建设单位 新疆瑞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拜城分公司 项目名称 拜城县顺康利达新家园 5 号、 6号、 7 号住宅楼 围护结构 墙面 传热系数( W/m2.. K)/ 保温材料层厚度( mm) (5#楼 0.45/80mm) 6 号、 7号 0.5/80mm 屋面 传热系数( W/m2.. K)/ 保温材料层厚度( mm) 0.4/180mm 地面 传热系数( W/m2.. 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