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监理规程》 1 总则 1.0.1 为加强对监理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提高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公正地维护建设各方的利益,使监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特指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编制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南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等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1.0.3 本规程适用于河南省辖区内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含施工招、投标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工程建设监理(以下简称施工监理)。 1.0.4 施工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建设单位)(以下简称业主)的委托,在业主授权范围内代表业主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进行控制并对工程合同、信息进行管理的过程。 1.0.5
D-a1 施工总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监理单位) 现将我单位的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资料上报, 请予以审查。如企业资质和人员 资格发生变化,另将补报调整资料。 注册资本 资质类别和等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项目经理姓名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姓名 岗位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附:①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 □ 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③项目经理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⑤其他: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日期 审查意见: 安全监理人员 日期 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说明:相关执照、证书等复印件必须由该项目的上级单位盖红章有效。 D-a2 施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监理单位) 经我单位审查,拟选择的 (分包单位)具有承担下列 工程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