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建立药品电子监管码管理制度,确保国家实施电子监管药品的生产行为符合规定要求。 责任 质保部、生产部、生产车间、仓库、各相关部门负责电子监管码相应工作,确保电子监 管码在产品生产、运输、销售等过程中有效性。 范围 适用于实行电子监管码药品的各环节:生产、质量、验收、保管、销售等,对药品电子 监管码信息采集传输进行操作与控制,对药品状态实时信息进行操作与控制。 定义 电子监管码: 是中国政府对产品实施电子监管为每件产品赋予的标识。 每件产品的电子 监管码唯一,即“一件一码” ,好像商品的身份证,简称监管码。 手持终端:用于仓库入出库的药品电子监管采集器。 源文件:源代码的集合,是一组具有特定意义的可以实现特定功能的字符。 核注即核注入库:将生产完成建立包装关联关系的药品监管码信息上传至药品监管系 统。 核销即核销出库: 将放行后销售出库的药品监管码信息通过药品监管系统上传至收货企 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