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 第100章 总 则 101-1 保险费 -a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 总额 -b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方责任险 总额 102-1 竣工文件 总额 102-2 施工环保费 总额 103-1 临时道路修建、养护与拆除 (包括原道路的养护费) 总额 103-2 临时工程用地 m2 103-3 临时供电设施 -a 设施架设、拆除 总额 -b 设施维修 月 103-4 电讯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 总额 103-5 供水与排污设施 总额 104-1 承包人驻地建设 总额 清单 第200章 路 基 202-1 清理与掘除 -a 清理现场 m2 -b 砍伐树木 棵 -c 挖除树根 棵 202-2 挖除旧路面 m2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 --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已经财政部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 2018年 3月 1日起施行。 部长 肖捷 2017年 12月 26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行为,保护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 和处理。 第三条 政府采购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 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应当坚持依法依规、权责 对等、公平公正、简便高效原则。 第五条 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 县级以上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