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规则(试行)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行为,保障消 防验收质量,依据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建设单位、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新建、 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实 施竣工消防验收,应当执行本规则。 第三条 [验收依据]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应当依据现行消 防法规、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其他相关技术标准, 以及经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 第四条 [验收程序]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分为建设单位组 织实施的建筑防火验收和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实施的消防设施检测 两部分。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应当按照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测试、 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五条 [资料核查] 建筑防火验收资料核查,应当按照已经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 对工程竣工验 收报告和工
桩基础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 施工单位: 江西中赣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新余市渝水区 2014 公租房(下村) 11#楼 桩基数量 299 根 桩基类型 静压 PHC 管桩 验收范围 桩基础 施工日期 2014 年 10 月 21日— 2014 年 12月 20日 验收日期 2015年 1月 日 施工技术资料情况: 桩基检测静载报告 份; 小应变报告 份; 管桩产品合格证 份;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份。 工程质量抽检质量: 验收意见: 施 工 单 位 项目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企业质检部门: (签章) 建 设 单 位 (签章) 勘 察 单 位 (签章) 设 计 单 位 ( 签章) 监 理 单 位 (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