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 1)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 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 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 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 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2)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13)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14)燃气工程验收证明 1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站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 部整改完成 16)已按政府有关规定缴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 17)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主要内容及重点 主要内容: 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
:(一)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内容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工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 设强制性标准和 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 告。 5、已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 6、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 7、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8、勘察、设计单位提交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自评报告。 9、建设单位取得工程的规划、消防、环保验收认可文件。 10、取得电梯准用证及燃气工程验收证明文件。 11、安监站已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站等部门签发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 完成。 13、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完整的工程档案, 并取得城建档 案馆出具的认可文件。 (二)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