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一、工 作 制 度 (一)行政领导负责制。实行主任、科长分级负责制。主任主持 全面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扶贫领导小组负责;科长在主任 领导下主持科内工作并对主任负责, 科室职员在科长领导下工作 并对科长负责。 (二)实行民主决策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办公室重大工作事 宜,均在全体职工讨论的基础上,采纳多数人且正确意见,形成 工作决定。 (三)坚持调研工作制。凡办公室干部,年度力争三分之一时 间深入基层调研,收集信息,掌握实情和工作主动权,并撰写专 题调研报告一份或与简报二期以上。 (四)实施目标管理制。年初制定办公室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量化科室和个人工作责任。 办领导负责总目标实施, 科长负责科 室目标落实,科室各责任人负责工作到位。实施民主评定,半年 考核小结,年终全面考核总结。 (五)建立奖惩激励制。强化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既要建立职 工实绩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