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05-022 景观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碧桂园 A3 期及商业街室外园林景观设计 工程地点: 房山区长阳镇 合同编号: 2008-1203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委 托 人: 北京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 计 人:北京昂众同行建筑设计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日期:二 OO 八年十二月 1 委托人: 北京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人:北京昂众同行建筑设计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碧桂园 A 3期及商业街室外园林景观 设计,经双 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 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服务费等下表。
景观设计合同 建设单位:沈阳翔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甲方) 设计单位: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做翔凤·山水国际项目的景观概念 设计。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 保障双方的利益, 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完成, 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章 设计内容、范围及要求 1. 工程名称:翔凤·山水国际 2. 设计内容:翔凤·山水国际景观概念设计 3. 工程范围:本项目规划红线内及园区入口。 4. 工程量计算:规划红线范围内,去掉建筑物所占地面积。以甲方 提供的设计规划审批图进行计算。 以双方认可的计算量作为最终 计算设计费的结算依据。 5. 本合同概念设计时间为 20个工作日,以收到定金为起始工作日。 6. 设计成果: a) 设计说明 b) 总平面概念草图 c) 设计分析图 d) 局部平面放大图(两主入口、会馆、广场、水系) e) 竖向设计概念 f) 种植设计概念 g) 铺装设计概念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