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 网上阳光采购协议 甲方(经办机构或医疗机构): 乙方(生产企业): 丙方(配送企业): 1、标的及产品有效期 本协议的标的是乙方在浙江省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上的放射影像类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具体见附件一。 乙方所提供产品交货时剩余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整个产品有效期的1/3。 2、采购 采购周期: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自2015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采购价格: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通过协商制定产品阳光采购价格,具体产品价格见附件一。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