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单位和外单位因施工动火的工程,必须到消防中心办理 动火证。 施工单位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 要 有专人负责,经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申报同意后方能动火。动 火必须做到 “八不、四要、一清 ”。动火后要认真检查现场, 防止因留下火种而引起着火。 (2)主楼内部不准存放易燃易爆、 有毒和腐蚀物品, 禁止 在大楼内及房间阳台燃放烟花、炮竹。 (3)客房内不准使用明火电炉、 煤气、柴油炉以及大功率 的电器设备。确因工作需要应经消防中心同意后方可使用, 并作好登记,不准将衣物放在台灯架罩上烘干,不准在房间 内焚烧东西。 (4)配电房内不准堆放物品。 布草间、 楼层小仓库内不准 吸烟。消防分机旁边不准摆放任何杂物。严禁将洗涤剂放在 垃圾、衣物滑道口周围。 (5)各走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经常保持畅通, 疏散标志和 安全指示灯要保证完好。 (6)装有复印机、电传机、印刷机的部位禁止吸烟、使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单位全体员工每年六月各进行一次培训。 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 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1、由保安部门组织召集对饭店全体员工的培训; 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4、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