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6.1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一般规定 6.1.1 继电保护通则 6.1.1.1 调度管辖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投、退按调度值班调度员的命令执行, 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进行投、退操作。 6.1.1.2 调度管辖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定值按调度下达的定值通知单执行。 定值整定试验完毕,现场值班人员与调度值班调度员核对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6.1.1.3 调度管辖的一次设备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其定值不是调度下达的均 由设备本单位管理,这些继电保护装置的投、退由现场运行人员按规程规定执行。 6.1.1.4 电气设备不允许无保护运行。对于具有双套主保护配置的设备,不允许双套 主保护同时停用。特殊情况下停用保护,需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1.1.5 一次设备进行检修,若检修申请中无二次回路的工作内容,则不允许在相关 的二次回路上工作。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