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项目概况 1.1项目由来 镜湖路位于绍兴市城南新区,介于城南大道与二环南路之间,是一条东西向 的城市次干道,西起坡塘路,东至绍甘线,其中解放南路两侧段已局部实施完成。 随着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居住环境质量与品质的要求日益提高,同 时随着小汽车逐渐进入家庭,镜湖路从朝阳路到东光路沿线两侧地块的开发(已 开发建设的地块有树人小学、东光村(城中村) 、建设新村等),沿线居民出行已 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居民呼声强烈,为此,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决定投资 3644万元,计划于 2008—2009年实施绍兴市城南新区镜湖路延伸工 程(朝阳路—东光路段)建设项目。 根据国务院令( 1998)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 共和国主席令第 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凡从事对环境 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使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