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桂湖东路 (253-279 号、 2-24 号)、 新中路( 9-37 号、 168-172 号 )外墙整治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成都市新都区房产管理局 承包方:四川省新都建筑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 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桂湖东路 (253-279 号、2-24 号)、新中路( 9-37 号、168-172 号 )外墙整治 2、 工程地点:新都区桂湖东路、新中路 3、 承包范围:桂湖东路 (253-279 号、2-24 号)、新中路( 9-37 号、168-172 号)外墙整治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本工程自 2012年 12月 日开工,竣工日期 2013年 1月 14日 6、工程质量:按现行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经建设、监理验收合 格。 7、合同价款(人民
术交底应当明确工程作业特点和重大危险源,针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具 体预防措施,相应的安全标准,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安全 技术交底应当形成书面交底签字记录。 二、对邻近房屋、道路、管网等的保护措施 临街部分楼栋施工时需搭设行人安全通道。 第四节 现场防护设施的布局方案及防护用具 (用品 )的准备和装备方案 一、现场防护设施的布局方案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安全帽规格必须符合 2811-2016标准。 (2)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 密目网必须符合 5725-2009、16909-1997 标准。 (3)企业安全部门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严格管理。 (4)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洞口、 临边防护的,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 员撤离前必须将原防护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