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 2008 年 11月 17日 15 时 41 分 141 主题分类 : 土地房产 “廉租住房”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杭政办 [2008]17 号 各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彻实施。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 为切实推进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城镇廉 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政 [2008]1 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于对本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范围内的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管理。 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之江度假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廉租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