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挂钩,并作为部门和负责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二)对分管范围内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或部门问题较多,职工群众反 映强烈的,依据上级及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通报批评、 警示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 理。 (三)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人员取消部门和个人年度评优和评先树优 资格。 分管领导(签字) : 部门负责人(签字) : 2014年 月 日 [此件一式两份,单位党(纪检)组织及部门各持一份 ] 二 0 一四年度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 责 任 书 责任部门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切实搞好机关各科室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处分管领导与分 管部门签订如下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和目标 (一)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 规定》及处印发的《关于 2014年度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安排意见》 , 按照“一岗双责”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