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 环氧涂层钢筋 20.2.1环氧涂层钢筋作为防腐蚀附加措施用于海洋环境桥梁工程时, 其原材料、技术要求、制造工艺和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环氧树 脂涂层钢筋》(JG 3042)的规定。 20.2.2环氧涂层钢筋进场时应分批对其质量进行检验。 每一验收批应 由同一规格、同一生产线连续生产的涂层钢筋组成, 直径小于或等于 20mm的以 2t 为一验收批;直径大于 20mm的以 4t 为一验收批。对 每一验收批应随机抽取不少于 1根进行涂层的厚度、连续性及可弯性 的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环氧树脂涂层钢筋》(JG 3042) 的规定;同时每米涂层钢筋上不得出现大于 25mm2的涂层损伤缺陷, 小于 25mm2的涂层缺陷面积总和不得超过钢筋表面积的 0.05%。 20.2.3 采用环氧涂层钢筋的结构或构件混凝土应为耐久性混凝土。 环 氧涂层钢筋可与钢筋阻锈剂联合使用,但不得与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