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 2: 申请设立办事处所需提供材料及设立办事处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设立办事处所需提供材料 1.登记表(一式四份) ; 2. 省外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 出省介绍信; 3. 工程勘察设计证书及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副 本需核原件); 4.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 5. 常驻主要负责人和主要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国家实行注 册师制度的,要求提供注册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注册师执业印 章(红色),其他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专业技术职称复 印件,有关证明材料若与服务单位不符的,还需提供有效劳动 关系证明。 6. 在苏固定工作场所的相关房产证明(产权证或房屋租赁 合同); 7. 在本地进行工商注册的,还需提供当地工商营业执照和 税务登记证明。 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外地勘察设计单位设立办事处基本条件 ㈠建筑设计单位设立办事处基本条件 2 1.有固定的工
北街办事处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 ”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 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促进我处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好转,根据区政府、区安监局要求 ,结合我处实际 ,特制定本 制度。 一、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在 履行本岗位职责的同时,切实履行所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 任,做到 “一岗双责 ”。 二、办事处、各社区及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本 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行业领 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要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一把 手”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具体抓、 其他领导分头 抓的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本行业领 域的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要对 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至少开展 1次调查研究, 全面掌握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