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红星安置点道路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一、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项目副经理为安全 生产直接责任人的一整套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其机构组成如下图所 示。 公司有关职能部门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程师 施 工 作 业 队 长 安 全 监 理 组 内 业 技 术 组 机 械 设 备 队 班组专兼职安全员 2、健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⑴ 合同工程拟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领导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⑵ 本项目实行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即一级管理由项目经理负责, 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二级管理由项目部安全检 查工程师和专职安全员负责,三级管理由施工作业队班组长和专职安 全员负责。 ⑶ 按照颁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的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 操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