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院病床位和人员配比初步方案 主要配比指标参考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2011版)。 相对参考卫生部《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草案(实行) 》(1978版)中的人力配 置比内容:行政管理和工勤人员占总编的 28%-30%,其中行政管理人员占总编的 8%-10%;卫生技术人员占总编的 70%-72%,在卫生技术人员中,医师、中医师 占 25%,护理人员占 50%,药剂人员占 8%,检验人员占 4.6%,放射人员占 4.4%,其它卫技人员占 8%。 为方便计算与理解,结合本院创“三甲”实际情况,初步设定全院开放的 床位数是 1000张,依据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2011版) 相关条款中的相对比例计算具体设定值,其中无规定的参照卫生部《综合医院 组织编制原则草案(实行) 》(1978版)中的各类人员比例规定,最后参考本医 院和卫生医疗行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比
方案一: 16cm 12%石灰土(16.2元/m2)+18cm 水泥稳定碎石(46.2元/m2)+7cm沥青砼(84元 /m2) 合计: 146.4元 /m2 方案二: 16cm 12%石灰土( 16.2元/m2)+ 18cm 水泥稳定碎石( 46.2 元/m2)+18cm 水泥砼 (68.4 元/m2) 合计: 130.8元 /m2 方案三: 16cm 12%石灰土( 16.2元/m2)+18cm水泥砼 (68.4元 /m2) 合计: 84.6元 /m2 方案四: 16cm 12%石灰土(16.2元 /m2)+10cm 水泥稳定碎石(38元 /m2)+4cm沥青砼(45元 /m2) 合计: 99.2元 以上单价均为理论数字